1946年春天,为裁决日本战犯而举行「东京审判」,十一(yī )个战胜国的法(fǎ )官(guān )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点是,随着纽伦堡审判(pàn )而诞生的「战争罪」。在此之前在《国际法(fǎ )》上认为合法的「战争」这一行为(wéi ),第一次被认定为犯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(zhǐ )导者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罪」这一说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后法而不予承认。而在法庭上,各法官们的意见也对立起来。最初想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长期化、混沌化的样子。法庭背后的攻防(fáng )中,驻留日本的法官们的私人活动(dòng )、周围人的意见卷(juàn )入其中。1948年秋,长(zhǎng )达两年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法官最终做出了判决。在决定被告生与(yǔ )死的(de )瞬间,人类最根源的问题「人类是否可以裁决战争」也得出了(le )一个最终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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